180万吨/年乙二醇工程水务、分质利用工厂硫酸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80万吨/年乙二醇工程水务、分质利用工厂硫酸采购,招标人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机构为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80万吨/年乙二醇工程水务、分质利用工厂硫酸采购。
2、项目概况: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榆林化学”)是陕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负责陕煤集团“煤炭分质利用制化工新材料示范项目”(简称“示范项目”)的规划、建设和运营,是陕煤集团立足陕北的资源优势,从将陕北的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推动陕北能源化工基地产业升级出发,谋划的特大型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位于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3平方公里。项目以煤炭为原料建设年产180万吨乙二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空分、煤气化、合成气净化、H2/CO分离、草酸二甲酯、乙二醇、粉煤热解等生产装置和配套的公用工程装置、辅助设施、储运设施、服务性设施、全厂性工程和厂外工程。
3、招标范围:陕煤集团榆林化学180万吨/年乙二醇工程项目水务工厂、分质利用工厂硫酸(技术要求: GB/T534-2014,硫酸(H2SO4)质量分数≥92.5%、一等品)年暂估使用量9648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产品的供货、检验和验收、装卸车、运输、检测报告、相关技术资料、指定期限及指定地点交付以及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拟定选择2家投标人与招标人签署采购合同,排名第一的为主供应商,第二名为辅供应商,主供应商的供应量不低于全年供应量的60%,辅供应商的供应量不低于全年供应量的30%。
4、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
5、交货期:按买方订单实际需求交货。
6、 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从生效日起1年。
7、其他:买方对卖方的实际采购量、实际采购份额不作任何保证。每一批次采购的具体数量及交货时间以招标人向中标人另行下达的书面《采购订单》或电话订货通知为准,中标人不得因实际采购数量的调整而向招标人提出索赔。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非制造商的需提供代理品牌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投标人自己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只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中须包含本次招标物资。
3)投标人每批次货物运输可选择自有运输单位或委托的运输单位,自有的运输单位投标人需提供运输单位应具备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以及需提供至少1个押运人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证书,委托的运输单位须同时提供运输委托协议。同时运输车辆具备危化品运输安全要求,不得委托不具备资质条件的运输单位运输货物;
4)投标人需承诺将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需具备资质的复印件随货一同交付,并确保这些证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承诺每批次起运前提供货物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投标人需对上述内容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承诺在车辆资质备案时提供《车辆环保信息随车清单》(以上内容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均有效)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或提供有效的近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各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3份及以上硫酸采购或供应合同业绩(每份合同额大于100万元),业绩以合同或框架合同采购订单为准,有效日期以签订时间为准。(同一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按1份业绩计算),合同文件及采购订单需体现: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金额、技术指标、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签字页,可提供技术合同补充合同内容。
3.4 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2)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未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5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核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8月27日8时00分至2025年9月1日18时00分;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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