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一阶段项目全厂地磅及无人值守采购
招标编号:0866-25B2SXQY0728
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一阶段项目全厂地磅及无人值守采购,招标人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机构为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二次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一阶段项目全厂地磅及无人值守采购(招标编号:0866-25B2SXQY0728)
2、项目概况: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以下简称“二期项目”)是在一期项目基础上,通过煤热解、煤/半焦气化及下游深加工技术系统集成,进一步拓展和延伸产业链,探索煤基烯烃和煤基芳烃耦合发展的新路径,生产高性能材料、电池电解液溶剂、可降解材料及特种油品等4大类高附加值产品,实现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二期项目分为二期一阶段项目和后续项目。二期一阶段项目主要建设560万吨/年煤制甲醇、15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及下游深加工装置,生产聚乙烯、聚丙烯、EVA、SAP等8类产品合计277万吨/年。
3、招标范围:本次采购数字式汽车衡11台及所配套无人值守系统,投标人负责所投产品的供货、运输交付、指导安装、检验测试、性能指标及相关技术服务。
依据最新装置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11台汽车衡均布置在非防爆区域,投标人所投汽车衡及无人值守设备无需考虑防爆,但防护等级须满足技术文件要求。
4、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
5、交货期:最晚于2027年12月31日前全部送至现场指定位置(分3批次交货)。
6、质保期:合同货物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合同的全部货物交付项目现场开箱验收合格后24个月,以先到之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所投货物(自动衡器)须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本项目仅接受制造商投标(本处所指制造商指地磅的制造商)。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3份地磅产品供货业绩(其中至少1份合同具有1台额定称重量≥100吨容量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为准,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合同内容页及双方盖章页,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资质审查须提供的财务信息由以下两项任选其一:
(1)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标截止前三个月内);
(2)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
3.4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未被列入陕煤集团“失信供应商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9月29日9时00分至2025年10月10日18时00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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