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服务项目(二标段)
(招标编号:0866-25A3SXQY1194)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陕西省,榆林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服务项目(二标段),招标人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机构为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以煤炭为原料建设年产180万吨乙二醇工程(含120粉煤热解)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空分装置、煤储运装置、煤热解装置(含焦油加氢)、气化装置、净化装置(包括变换、甲醇洗、硫回收、冷冻站)、H2 /CO分离装置(深冷分离、 H2变压吸附、 PSA循环气压缩)、草酸二甲酯(DMO)装置、乙二醇装置EG)、热电装置以及配套的公辅设施等。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服务,划分为三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二标段:
二标段:对动力工厂49台压力容器(第一类压力容器33台、第二类压力容器15台、第三类压力容器1台)、264条/11208.22米压力管道,水务工厂9台压力容器(第一类压力容器8台、第二类压力容器1台)、181条/4639.192米压力管道,储运工厂1314条/175651.67米压力管道定期检验。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检验前,检验机构应当根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使用情况、损伤模式及失效模式,依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的要求制定检验方案,检验方案由检验机构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对于有特殊情况的压力容器的检验方案,检验机构应当征求使用单位的意见。
2.检验前的检查,检验前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资料审查,审查内容符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
3.压力容器本体及附属安全附件检查,支承或者支座、基础、接地装置检查,容器壁厚测量、表面缺陷检测等,检验内容符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
4.压力管道布置、支吊架、膨胀节、法兰、阀门、开孔补强及安全排放装置、仪表及其他附件等,同时进行壁厚测定、表面无损检测电阻值测量、射线检测等,并绘制单线图并标注测厚及无损检测部位图。检验内容符合《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TSG D7005-2018)。
5.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完成后30日之内提供符合要求的检验报告2份,并提供电子版及报告扫描件(优盘存储),检验报告需得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可。
具体详见附件: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台账及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项目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特种设备全部检验完成,出具合格的检验报告为止。
2.5质量标准:投标人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相关政策、法律、法令、法规及招标人的各项生产、设备、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按照技术规范书要求执行,技术规格书未约定部分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2)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检验机构)甲类检验机构资质,核准项目至少包含 RD2(第一、二、三类固定式压力容器)和DD3(工业管道)定期检验;
(3)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检测机构),核准项目需包含CG、TOFD,同时具备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1人):必须具备压力容器检验师资格证(RS或RQS)和压力管道检验师资格证(DS或GDS),且同时持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 技术负责人(1人):必须具备压力容器检验师资格证(RS或RQS)和压力管道检验师资格证(DS或GDS),且同时持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 安全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或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4) 检验人员(4人):必须具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员及以上资格证书,其中至少2人须同时持有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证(A证);
以上人员均需注册在本单位(须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后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在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行业类似本服务项目单份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合同业绩至少3份。【(业绩若为总价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业绩若为框架合同,以提供的合同和结算金额为准,如提供结算证明,结算证明可以是用户证明、验收证明、结算单、增值税发票等能体现结算金额的材料)。合同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页、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双方盖章签字页(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合同内容)】。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资质审查须提供的财务信息由以下两项任选其一:
(1)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内)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2)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
3.5、信誉要求(以下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2)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未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6、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9日14时00分至2025年11月24日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期间接受购买文件);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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