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分质利用制化工新材料示范项目一期180万吨/年乙二醇工程(含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热解启动工程)2026、2027年储运工厂、乙二醇工厂液氨采购
招标编号:0866-25A2SXQY141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分质利用制化工新材料示范项目一期180万吨/年乙二醇工程(含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热解启动工程)2026、2027年储运工厂、乙二醇工厂液氨采购,招标人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机构为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煤炭分质利用制化工新材料示范项目一期180万吨/年乙二醇工程(含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热解启动工程)2026、2027年储运工厂、乙二醇工厂液氨采购(招标编号:0866-25A2SXQY1411)
2、项目概况: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榆林化学”)是陕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负责陕煤集团“煤炭分质利用制化工新材料示范项目”(简称“示范项目”)的规划、建设和运营,是陕煤集团立足陕北的资源优势,从将陕北的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推动陕北能源化工基地产业升级出发,谋划的特大型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位于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3平方公里。
3、招标范围:
2026、2027年储运工厂、乙二醇工厂液氨(技术指标:液氨质量分数≥99.8%,满足《液体无水氨》(GB/T 536-2017)一等品)2026、2027年暂估使用量10880吨。
投标人责任范围:卖方需提供满足技术指标/要求的液氨产品,卖方需提供买方所需液氨的供货、检验和验收、运输、检测报告、相关技术资料、指定期限及指定地点交付以及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
具体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及附件要求。
4、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
5、交货期:按买方需求供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非制造商的需提供代理品牌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投标人自己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只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3份及以上液氨合同业绩(每份合同额大于100万元),业绩以合同或框架协议采购订单为准(同一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按1份业绩计算),合同文件及采购订单需体现: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金额、技术指标、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签字页(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均有效)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或提供有效的近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各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证明资料):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2)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未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核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6日8时00分至2025年12月22日18时00分(节假日接受文件购买);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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