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胡家河煤矿二号风井及附属工程胶轮车库、材料库、砂石料库工程
投标邀请书
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胡家河煤矿二号风井及附属工程胶轮车库、材料库、砂石料库工程(招标编号:0866-25C1SXQY0184)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招标范围:
本工程包含胶轮车库、材料库、砂石料库三个相邻的库房,建筑层数均为单层。建筑总面积为2972.85m2,其中胶轮车库建筑面积929.75m2,檐口高度5.80m;材料库建筑面积929.75m2,檐口高度8.80m;砂石料库建筑面积1113.35m2,檐口高度8.80m。具体详细见招标清单。
1.3计划工期:150天。
1.4工程地点:咸阳市长武县胡家河煤矿二号风井。
1.5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等级。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2)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资格证书。
(3)安全负责人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在册职工,提供由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24年6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
2.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1份(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2.4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21年-2023年)任意连续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申请人若成立不足一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提供网页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该网页查询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3)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4)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承诺即可)。
2.6其他要求: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从2025年4月23日8时00分到2025年4月29日18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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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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