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车用LNG采购(年度招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866-25B2SXQY054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车用LNG采购(年度招商),招标人为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机构为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车用LNG采购(年度招商)
2.2项目概况:龙钢昌龙运输公司现运行LNG车辆89台,其中汽车49台、铲车40台,LNG消耗量约215吨/月,本次招标项目要求入围单位3家,本次采购数量为66吨,由排名第一名入围单位执行,其他采购计划根据招标人现场需求与3家入围单位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及内容:投标人每批次所供LNG需满足龙钢公司使用要求,液化天然气(LNG)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820-2012《天然气》中所规定的Ⅱ类天然气,要求每批次向甲方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所交付天然气的《质量检测报告》。投标人负责LNG的供应,包括运输、相关技术服务服务、安全管理等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2个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5项目地点:陕西省韩城市龙钢公司昌龙运输分公司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燃气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承诺每批次货物运输可选择自有运输单位或委托的运输单位,运输单位应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且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押运人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证》等资质文件,运输车辆具备危化品运输安全要求,不委托不具备资质条件的运输单位运输货物(提供承诺书)。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连续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等),或提供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开标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均有效)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1份同类型业绩的证明材料,有效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内容需体现:合同首页、主要承包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签字页等(可提供技术协议作为补充材料)。
3.4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未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陕钢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5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6月27日8时00分至2025年7月3日18时00分。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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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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