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储运中心草支垫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866-25B2SXQY0437
一、招标条件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储运中心草支垫,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龙钢公司草支垫为储运中心火车发运钢材的日常消耗材料,年度消耗约130万支,规格型号为D70型,长×宽×高:1450mm×160mm×70mm,无载实测尺寸均≥+10mm,单根允许承载负荷:150kN,压实后高度H≥40mm,条形草支垫在允许负荷作用下,不散捆,不崩塌。投标人负责龙钢公司储运中心草支垫采购项目范围内的管理工作,需达到招标人现场的安全、环保生产管理要求;投标人负责草支垫原材料采购、制造、加工、检验、包装、运输、装卸、验收等相关服务以及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
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龙钢公司储运中心草支垫采购项目范围内的管理工作,需达到招标人现场的安全、环保生产管理要求;投标人负责草支垫原材料采购、制造、加工、检验、包装、运输、装卸、验收等相关服务以及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3年连续三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成立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报表。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草制品销售业绩不少于2份,有效业绩以合同扫描件及对应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盖公章为准(合同复印件及所提供发票上金额不得涂抹、遮挡),合同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承包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签字页。
3.4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2)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未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陕钢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非制造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5年5月30日8时00分到2025年6月5日18时00分;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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