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彬长文家坡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适用期验收总结报告编制项目
(采购编号:0866-25C3SXQY0899)
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咸阳市
陕西彬长文家坡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适用期验收总结报告编制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陕西彬长文家坡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适用期验收总结报告编制项目
1.2采购人: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编号:0866-25C3SXQY0899
1.4采购机构: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出资率100%。
1.6采购项目概况:
为切实推动生产矿山按照“谁开采谁治理”的原则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义务,促进矿区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有效解决矿山开发过程中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及土地损毁,保护和改善区域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促进绿色矿山建设。2020年12月,陕西彬长文家坡矿业有限公司文家坡煤矿委托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陕西彬长文家坡矿业有限公司文家坡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两案》),方案适用期为5年(2021年--2025年);2021年1月29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组织有关专家对方案进行了评审,专家组同意方案通过审查。2021年5月26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对方案进行了公示。
根据《关于省级发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适用期到期情况的公告》(陕自然资修复函〔2022〕31号)、《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8]120号)规定,由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矿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实施情况组织年度验收,适用期结束后由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适用期验收。结合绿色矿山自评估报告验收提出的问题清单,文家坡矿需委托技术单位编制《矿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适用期总结报告,总结《两案》的执行情况,为矿产资源管理部门监督管理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落实情况提供依据。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成交份额:100%。
2、项目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主要内容为:
(一)矿山基本情况
对矿区位置及交通、企业隶属关系及性质概况、矿权及矿区范围拐点坐标、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等信息进行简要介绍,详述适用期五年分年度开采情况,简述适用期前期及后期开采计划,总结适用期基金缴纳情况。
(二)基金缴纳情况
统计适用期内矿山分年度、按月应该缴纳数额,按照煤炭出售税务凭证进行计算,累计缴纳数额。分年度、按月列表,并合计,说明《两案》适用期内,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验收基金使用情况,累计适用期验收基金情况;基金剩余情况。
(三)年度验收情况
按年度整理验收日期、专家组、组织单位,年度验收申请经费,年度返还经费等,对年度验收中专家组提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说明。
(四)《两案》执行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结合竣工资料,分年度列表进行项目梳理,并注明执行、不执行、变更、新增等,对于未执行项目应详细说明未执行原因,已实施项目符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没有列入到《两案》的工程,论述新增工程的合法性、合理性,《两案》中本年度工程因位置、工程量、预算等发生变化,阐明原由,论述变更后工程的合法性、合理性。
(五)服务年限差异
根据矿方剩余可采储量计算适应期结束矿山剩余服务年限与两方案进行比较,分析基金提取是否满足后期及闭坑经费需求。
(六)适用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成效分析、阐述
按实施年度对适用期内已实施项目从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等角度进行成效分析。
2.2 服务期:项目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项目现场踏勘及报告编制工作,提交《文家坡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适用期总结报告》最终报告,通过专家组验收。
2.3 服务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文家坡矿。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近年(自2022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期)至少1份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相关项目业绩(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合同内容要体现: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及双方盖章签字页)。
3.3信誉要求:
3.3.1供应商在同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以供应商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3.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供应商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3.3供应商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失信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以供应商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4.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3.5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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