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邀请书
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
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一阶段甲醇制烯烃(MTO)装置PC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邀请贵公司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1、 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一阶段甲醇制烯烃(MTO)装置PC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谈判编号:0866-25B1SXQY0415)
1.2、采购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1.3、谈判组织机构: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4、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出资率100%
1.5、项目概况: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以下简称“二期项目”)是在一期项目基础上,通过煤热解、煤/半焦气化及下游深加工技术系统集成,进一步拓展和延伸产业链,探索煤基烯烃和煤基芳烃耦合发展的新路径,生产高性能材料、电池电解液溶剂、可降解材料及特种油品等4大类高附加值产品,实现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二期项目分为二期一阶段项目和后续项目。二期一阶段项目主要建设560万吨/年煤制甲醇、148万吨/年甲醇制烯烃及下游深加工装置,生产聚乙烯、聚丙烯、EVA、SAP等8类产品合计277万吨/年。
甲醇制烯烃(MTO)装置原料甲醇由上游罐区提供,共两个系列。单系列设计甲醇进料量为303.75吨/小时,即年处理243万吨甲醇(折纯),年开工时数为8000小时。装置操作弹性为 70~110%。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成交份额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主要包括:甲醇制烯烃(MT0)装置的工艺系统和辅助系统以及界区内的所有公用工程系统(不含桩基工程):同时包括联合装置(烯烃分离装置和MT0装置)公用部分联合装置除烯烃分离装置红线1米之外的所有部分,以及联合装置的1#公用管廊和1#工厂竖向及道路。
1)甲醇制烯烃(MTO)装置界区红线范围外1米内的采购、施工、试压吹扫、系统清洗、化学清洗、单机试车、中间交接等工作,包括中间交接后到产出合格产品后72小时的技术服务及协助联动试车、投料试车的技术服务及协助、性能考核的技术服务及协助、项目文件归档、竣工验收、固定资产清册编制、6S可视化工程、保修责任期间的服务等工作并修补缺陷,以及工程管理服务,对于各类验收及获取批文过程中的各类整改在总包范围之内。承包人应在其工作范围内,按照本项目规定的技术、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消防管理等要求执行实施工作。
2)为工程提供缺陷修复、质量保证和保修管理服务。
3)负责为满足本装置试车、开工等所需的临时管道等的设计、采购、施工。
4)本项目执行过程中涉及国外采购的设备,设备随机相关资料的外文翻译均由总承包方负责,提供中外文对照版。
2.2、建设工期:73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所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1) 计划现场开工日期:2025年8月31日。
(2) 整体中间交接日期:2027年8月31日。
2.3、质量:质量总目标:创国家优质工程,争做集团公司项目建设标杆典范。
质量分解目标:
a)设计质量:设计质量零缺陷。
b)采购质量:采购产品出库合格率100%。
c)施工质量: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焊接一次合格率98%以上。
d)试车质量:变配电一次受电成功;锅炉一次点火成功;大机组一次试车成功;发电机组并网一次成功;安装工程投料试车一次成功。
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等要求。。
2.4、项目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含牵头人)。
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需满足。
施工资质: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需满足。
3.2、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均有效)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并提供有效的(2021年~2024年其中任意连续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3年的,应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各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各方均需出具。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近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石油化工或煤化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和MTO装置(18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甲醇进料))施工总承包业绩至少各1份;有效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合同内容需体现: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双方盖章签字页。
3.4、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证书,同时应有石油化工工程或煤化工工程的EPC项目或PC项目项目经理业绩至少一项,有效业绩以提供的合同文件或相关证明资料为准(须体现项目经理的姓名、职位、工作负责范围)。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承诺,如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在本项目中标后能够撤离的相关承诺。(提供承诺书)。
2)施工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需满足。
3)安全负责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在册职工,提供由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24年6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
3.5、信誉要求:(提供承诺书)
1)供应商及施工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2)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3)供应商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供应商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供应商未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6、其他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联合体成员应从国内石油化工、煤化工、建筑、电力、核工业、铁路等行业主要施工总承包单位中选取。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6月24日9时00分至2025年6月28日18时00分;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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